1、各接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接人单位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各接入单位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信息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攀枝花市大河中学
201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