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喜迎十八大,我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
做一件事”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文明办、省级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文明办《关于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倡导“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志愿服务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四川省文明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喜迎十八大,我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做一件事”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突出以人为本,从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迫切需要、又能办得到的志愿服务入手,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对象
在中国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做出贡献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
三、活动方式
各级文明办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民政、教育、司法、文化、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老龄办等相关部门及各级文明单位,同时依托社区居委会、老年知心热线、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精心策划开展此项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四、活动内容
1.生活照料。根据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开展生活照料志愿服务。如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提供送餐、帮助做饭、打扫卫生、理发、帮助购物、陪同就医等志愿服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除提供必要生活照料志愿服务外,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倡导慈善援助和社会捐助等志愿服务。
2.心理抚慰。组织专业志愿者为精神寂寞、特别是有心理疾患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提供心理抚慰志愿服务,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慰问、为老人读报、陪老人聊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在社区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讲座、报告会、讨论会,组织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3.应急救助。根据本地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的具体情况,如分布情况、高龄人群规模、平常应急救助情况等,设立社区 24 小时志愿服务热线电话,及时为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提供应急救助志愿服务。
4.健康保健。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讲座,建立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健康状况信息档案(如健康状况、生活方式、体检情况等),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提供义诊和保健咨询志愿服务。
5.法律援助。组织法律志愿者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司法援助等活动,提高其法律意识、使纠纷得到依法调处和解决。
6.文体活动。组织文体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办喜迎十八大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红歌会、老年书画展览等形式多样、适宜老年人的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7.亲情关爱。针对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组织志愿者主动上门,嘘寒问暖。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如中秋、重阳进行看望慰问;对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情况记录存档,在他们生日之际,组织志愿者到老人家中探望、陪伴,赠送贺卡或小礼物,从心灵上给予关爱与温暖。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和各相关单位要把“喜迎十八大,我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做一件事”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力举措,与开展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使活动的过程成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的过程,成为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健康社会风尚的过程。
2.各地和各相关单位要将开展此项活动的图文材料积极报送省文明办综合处。报送邮箱:1594324342@QQ.COM。联系电话:86600463,联系人:张梦梦、雷娜。
3.各地要通过报刊台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此项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2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