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攀枝花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
(一)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具体认定工作安排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合格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高中、中专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并在攀枝花市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四、申请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请于5月11日至6月14日(其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体检。下载打印《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粘贴照片后,自行到攀枝花市内的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报告原件。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体检合格后,于6月15日—6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携带以下材料到攀枝花市政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地址:东区机场路学府广场2号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致,修剪规则,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驻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仅指符合条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表格均应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并按材料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贴上《2020年上半年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3),“报名号”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生成。
五、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本次现场确认实行身份证号第十八位校验码(最末位码)分流措施,确认期间6月15日—6月24日,接收申请人确认的身份证号末位码分别为:15—17日,身份证号末位码0—3确认;18—19日,身份证号末位码4—6确认;22—24日,身份证号末位码7—9和x确认。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请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错过现场确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各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不得参加本次认定。对2020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学籍成绩和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有效证明(学校或院系出具的证明无效),方可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凭证。对认定合格的人员,须对毕业证验证合格后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市政务中心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docx
3.2020年上半年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docx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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